关于公安部备案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已经正式启用,请网站用户进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若未进行备案,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如何进行公安网站系统的备案?
一、 进入公安备案系统官网http://www.beian.gov.cn/ 注册一个帐号,在注册的时候,若是未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直接输入0000 即可注册。
二、 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1、 开办主体管理:添加网站负责人主体,也就是你的各项资料,包括:身份证信息及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手机号码、邮箱等;
2、 新办网站申请:请填写你的网站信
填写要点:
❶ 网站开通时间,建议填写域名注册时间,(大概时间即可)
❷ 网络服务接入商: 请选择“其他” 填写:四川火山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8-85980839
❸ 域名注册服务商:点击 查询域名服务商: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若无搜索结果,请直接填写信息(信息咨询域名注册商)
❹ 服务类型:录入完毕空间和域名信息后,需要选择服务类型,有几个选项需要注意,不然可能会导致不通过或审核变得复杂,请按照我们的范例进行勾选。
三、 网站负责人:请在负责人信息勾选 ☑ 同主体负责人信息 ,就可以不用再繁琐的输入了
四、 阅读告知事项后,点击提交;备案提交成功后,请注意关注审核进度,登录系统查看公安部的审核结果。
五、备案通过审核后,请在“已备案网站”点击详情,下载备案号码,放置在网站首页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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