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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书 | ||
关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书
四川火山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与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特告知如下。
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文本件全部内容之后,决定是否同意并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如果您任然决定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服务,则视为您同意执行本同意书。
第一条 定义
1-1、“用户”: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自然人。
1-2、“本公司”:运营及管理业务管理系统的四川火山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业务管理系统”:需要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但不限于ERP,品质系统,购买系统,产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的功能范围可能不断扩展、调整。
1-4、“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与确定自然人相关的生物特征、位置、行为等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个人账号信息、住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等。
第二条 个人信息内容和目的
2-1、个人信息内容:请见1-4条。
2-2收集/利用的目的
识别个人信息主体
传达合同签订的主要事项
履行与提供产品/服务相关的手续以及备案
2-3 个人信息化收集最小化
本公司不收集超出个人信息必须范围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财产、健康、生活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如确有正当业务需求,应经用户同意后进行最小化的收集和存储。
2-4 用户享有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账户等权利。
2-5 本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直接商业营销
第三条 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时间
3-1 从个人信息收集日开始一直到业务关系终止为止。
3-2 本公司获取的个人所有信息,除了以上提及的收集/使用目的或法律规定的使用目的以外,不会用于其他用途。依据相关法规,如无正当的理由继续保存个人信息,或者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目的已经达成,用户如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且相关法规规定不要保存此类个人信息时,自接收到用户删除要求后,本公司会及时删除所有个人信息。
第四条 拒绝同意权利
4-1 用户可拒绝接受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但因此而无法实现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甚至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所带来的负面后果由用户承担,请审慎留意。
4-2 用户同意签署此同意书,即表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上所有事项,同意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第五条 同意书的效力和变更
5-1 本同意书从用户注册会员之日开始生效。(如本同意书发布之日之前,用户已经使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视为对之前已经发生的个人信息收集/利用的同意)
5-2 本公司保留运营或者营业上有重要原因时,对本同意书进行修改的权利。但即使修改也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修订。
5-3 如对本同意书进行修订,本公司将提前7天将修订的内容、实施时间、修订原因公布在本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的首页。
5-4 用户有权利拒绝同意修订。在用户拒绝同意修订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利中指相关服务,禁止用户登录。
第六条 其他
6-1 若您对本同意书的内容、执行有其他疑问、建议、意见等,欢迎与本公司联系。
6-2 在用户注册我单位会员账号时即默认同意此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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