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互联会员服务协议

        申请注册成为火山互联会员或使用火山互联产品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同意火山互联服务协议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您注册成为会员或使用火山互联的产品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本协议自您注册成功或开始使用火山互联产品或服务之日起在用户与火山互联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火山互联服务内容

本协议中的服务是指火山互联官网(www.volit.com)上提供的产品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第二条    用户身份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火山互联可以通过用户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
2.2 用户应根据火山互联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完成实名认证,否则火山互联有权拒绝向该会员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将及时更新其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火山互联保留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2.5 以代理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火山互联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未向火山互联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火山互联将视注册者为会员。

第三条    联络用户

3.1 一般情况下火山互联以站内消息方式通知用户产品管理相关的重要信息(即登录会员中心后的"重要通知"),因此用户应该常登录我们的网站查看系统通知内容。用户在此同意火山互联以这种站内消息方式作为联系会员的主要途经,用户同意火山互联的有关通知只需向会员发布站内消息(即会员登录后的"重要通知")即视为送达用户。
3.2 用户充分理解火山互联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在此同意火山互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火山互联产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商业及非商业联络信息。
3.3 用户充分理解火山互联将通过用户在注册资料中填写的电话、手机与用户保持联络及沟通,同意接受火山互联以手机短信或QQ消息方式向会员发送信息。

第四条    会员身份确认

4.1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享受火山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2 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有权根据火山互联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
4.3 非经火山互联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4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火山互联。

第五条    服务协议的修改和服务体系修订

5.1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协议以及服务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您了解火山互联有权对本服务协议条款进行调整,火山互联将以网页公布、站内信、邮件、微信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布,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因此请以本站点最新更新的信息为准。
5.2火山互联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火山互联修改其服务和价格体系之前用户就具体服务与火山互联达成协议并已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火山互联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火山互联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火山互联网站的会员专区。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火山互联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时获得火山互联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详见火山互联相关产品介绍。
6.3 用户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由用户自行开发、运营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您或您的网站用户上传、发布的公开信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完全您自行承担。火山互联不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6.4 用户对自己存放在火山互联各类产品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火山互联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复杂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6.5 用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用户将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6.6 为了数据的安全,您应负责您数据的备份工作并对数据备份完整性负责。如因您的原因,如不当操作等导致数据丢失、损坏,所导致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您承担;如因第三方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数据丢失、损坏,所导致的相关责任与损失不由火山互联承担;如因火山互联原因所导致的数据丢失、损坏,您同意所导致的相关损失赔偿总额以用户已支付的该产品基本费用为上限,如果您使用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超过12个月的,则火山互联的最大赔偿责任不超过损害发生前12个月,您就本服务已经向火山互联支付的费用总额(为免歧义,本处费用指您就实际使用本服务的时长/数量等而实际已支付的现金,不包括预付但未实际消耗的费用、代金券等)。
6.7 您应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火山互联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您将承担因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相应结果及责任。若因此导致火山互联对外承担责任的,您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火山互联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8 您理解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火山互联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
6.9 您承诺,在使用火山互联各类产品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您保证使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或非经营性活动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获得了合法经营资质,有权依法运营其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如果您在云服务器上开办了多个网站,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1-2)根据信息产业部的备案管理规定的"先备案后接入"原则,如您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1-3)如您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1-4)如您如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1-5)如您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6)如您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您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您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否则,我们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拒绝提供网络接入等服务。
2)除火山互联明示许可外,您不应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或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
3)不利用火山互联服务器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也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3-1)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2)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3)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低俗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3-4)实施诈欺、虚伪不实或误导行为,或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3-5)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3-6)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3-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3-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您确认接受火山互联的风控监督,火山互联有权采取自查或接受客户举报等方式进行风控检查。
4)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不利用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5)不得将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器用作虚拟服务器、或用作磁盘空间出租,或用作非法代理服务器(Proxy/VPN);
6)不实施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病毒、木马、恶意代码、钓鱼等方式,对网站、服务器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7)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火山互联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8)不利用本服务从事DDoS防护、DNS防护等防护售卖业务;
9)不利用本协议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不经网络审查或依靠技术手段成为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径;
10)您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如程序或进程等大量占用火山互联云计算资源(如云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中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并给火山互联云平台或者火山互联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不合理的负荷,影响火山互联与国际互联网或者火山互联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火山互联内部正常通畅的联系,或者导致火山互联云平台产品与服务或者火山互联的其他用户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禁止使用火山互联云平台用于比特币之类的挖矿。
11)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本服务协议的行为。
12)如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火山互联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若因此导致火山互联对外承担责任的,您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火山互联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否则火山互联方有权对您的服务器停机、扣留数据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火山互联有权直接终止本协议,已收服务费用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10 您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需您自行解决;且您不应在火山互联云服务器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等,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若火山互联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6.11 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经国家许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等。您应对云服务器的安全性负责,如定期打补丁、设置复杂的密码、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器的安全维护,防止服务器被黑客利用。

第七条    火山互联的权利和义务

7.1火山互联应当依照本协议约定,在服务期限内向您提供服务和售后支持。
7.2按照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及火山互联的页面提示收取相关费用。
7.3 火山互联需负责对云服务器本身(即云服务器的相关技术架构及网络环境等)进行日程运营维护,以保障您的云服务器正常运行。除此之外(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网页代码等)由您自行负责。若您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需要火山互联协助恢复的,火山互联有权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7.4 火山互联应积极处理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个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火山互联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7.5因网络调整(如机房整治,设备升级,调换机架等)原因,火山互联有权变更云服务器的网络设置(如ip,交换机接口等),但须提前进行通知。火山互联有责任和权限对云平台进行升级维护,若涉及到网络中断等情况的,须提前进行通知。
7.6 火山互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应提前通知并退还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火山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火山互联的某些服务可能具备账户授权管理功能,即您可将您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操作权限授权给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被授权账户,此种情况下,任一被授权账户下进行的所有操作行为,均将被视为您通过本人账户所进行的行为,都将由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服务费用。
7.8您理解并认可,火山互联将为您提供基于某些服务的安全防护(如云网盾、CC防护、DDOS防护、安全组等)、数据存储与安全服务(如云快照、云镜象、云盘等)以及管理与监控的相关功能及服务(如“云监控”),尽管火山互联对该等服务经过详细的测试,但并不能保证其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亦不能保证其软件及服务的完全准确性。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您应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并及时联系火山互联,获得技术支持。
7.9若火山互联自行发现或根据主管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本协议的,火山互联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单方采取6-9中提及的处理办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处理:
1)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相关内容;
2)直接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
3)限制、暂停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您的部分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对您账户进行操作限制等);
4)情节严重的,火山互联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终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您的全部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等),已收服务费用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依法追究您的其他责任。
6)用户如认为火山互联独立判断存在异议,可联系火山互联二次核实处理,火山互联对此的责任上限为恢复服务,除此外并不承担其他责任。
7.10 火山互联应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11 火山互联承诺对用户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用户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资料,除非:
1) 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火山互联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3)行政、司法等有权部门要求火山互联提供;
4)用户同意火山互联向第三方提供;
5)火山互联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6)火山互联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7) 火山互联为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火山互联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如火山互联为用户注册域名,则必须向域名注册机构提供域名注册人资料。
7.12 火山互联有权使用用户资料。
7.13 火山互联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成为火山互联会员或是否与用户进行某一交易。
7.14 火山互联保留在用户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终止用户帐号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火山互联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第八条    用户业务数据 

8.1.火山互联理解并认可,您通过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
8.2就用户业务数据,火山互联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1)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用户业务数据时,火山互联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
2)您和火山互联另行协商一致。
3)您可自行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如您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火山互联将删除您的数据,按照您的指令不再保留该等数据。就数据的删除、更改等操作,您应谨慎操作。
4)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终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或您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火山互联将删除所有用户业务数据。部分业务可能存在业务数据删除缓缓冲期(即未立即删除),但该缓存期并不属于火山互联所提供服务内容,也不属于用户与火山互联之间约定内容,且用户应对自身数据完整性和数据备份负责,应知晓服务期届满、提前终止、欠费等因素导致数据删除得风险并提前预防,故用户不得以缓存期执行标准和实际情况等为由向火山互联索赔。火山互联没有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5)用户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您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您理解并同意,火山互联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6)根据您与火山互联协商一致,火山互联在您选定的数据中心存储用户业务数据。火山互联恪守对用户的安全承诺,根据适用的法律保护用户存储在火山互联数据中心的数据。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密及隐私条款

9.1双方单独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均仍归各方单独享有,并不会因为双方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
9.2您应保证提交火山互联的素材、对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原因向火山互联提起诉讼、主张索赔的,您应当独立处理相关纠纷,赔偿火山互联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使另火山互联完全免责。
9.3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火山互联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火山互联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9.4您承认火山互联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火山互联或第三方所有。除火山互联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5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
9.6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9.7本服务条款双方明确认可保密资料是双方的重点保密信息并是各自的重要资产,本服务条款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资料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资料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9.8如遇下列情况,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无需承担保密义务:
1)经披露方同意披露的;
2)非因接收方的过失而导致众所周知;
3)接收方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由其他合法渠道获知,且披露方无类似保密限制的;
4)因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另有规定、或主管机关的要求需要披露任何信息的;
5)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已失去保密必要的;
9.9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意义。
9.10未经您授权,火山互联不得访问您存储在火山互联的内容。但火山互联可以在事先获得您授权的前提下,访问您的存储内容,以便您顺利使用火山互联云服务器。
9.11 火山互联有权根据国家司法、行政等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查询、提供您信息等,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9.12 为合理保护您、您的用户及权利人等各方的利益,火山互联有权制定专门的侵权、投诉流程制度,您应当予以遵守。如果火山互联接到第三方对您的合法投诉或举报,火山互联有权向投诉方披露您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名称、身份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督促您与投诉方进行协商,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您应当予以配合,否则,将可能影响您继续使用火山互联云服务器。

第十条    服务的终止

10.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火山互联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10.2 火山互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为用户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应退还用户为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火山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但三个月未曾进行登录操作的,火山互联视为用户不再使用此账号,有权在注册之日后三个月删除其账号。若会员需要得新使用我们的服务,可重新申请账号。
10.4 如因火山互联原因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火山互联最高以收取相应产品当年费用向用户赔偿损失。用户充分理解因火山互联的网络故障、机房故障、服务器故障、硬件故障或属于本协议第十三条所述情况而造成的延误或者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均不应由火山互联承担责任。
10.5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火山互联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火山互联将火山互联将提前以网页公布、站内信、邮件、微信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您理解并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在使用火山互联云服务器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出现下述情况时,火山互联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处理,但不属于火山互联违约: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瘟疫流行、政府行为、政策颁布调整、法律法规颁布调整、罢工、动乱;
2)基础运营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线路被他人破坏、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
3)网络安全事故,如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4)您通过非火山互联授权的方式使用云服务器,您操作不当或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其他火山互联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6)火山互联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7)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11.3 您理解并同意,火山互联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火山互联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火山互联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所以您也同意,即使火山互联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若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火山互联违约,双方应友好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11.4在任何情况下,火山互联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火山互联云服务器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1.5 用户任一产品过期续费导致的域名丢失、数据丢失火山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11.6在任何情况下,火山互联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赔偿以用户已支付的该型号产品基本费用为上限,如果您使用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超过12个月的,则火山互联的最大赔偿责任不超过损害发生前12个月,您就本服务已经向火山互联支付的费用总额(为免歧义,本处费用指您就实际使用本服务的时长/数量等而实际已支付的现金,不包括预付但未实际消耗的费用、代金券等)。
11.7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条款、服务使用规则或义务的任一内容,或火山互联根据其判断认为您的使用行为存在异常的,火山互联均有权就其情节,根据独立判断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限制、中止使用服务;(2)终止提供服务,终止本协议;(3)追究您的法律责任;(4)其他火山互联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火山互联依据前述约定采取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造成的用户损失将由您承担。
11.8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火山互联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火山互联、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2.1 因本服务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12.2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3.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4.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如网络安全事故、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火山互联承担。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协议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协议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协议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4.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火山互联的有关通知只需在火山互联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4.3 因火山互联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火山互联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火山互联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云服务器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线上云服务器购买/试用/升级/续费等其他后续流程,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